我看到被绣花大盗刺瞎双眼的江重威坐在那里——
陆小凤道:“花满楼跟你说了些什么?”
江重威脸上忽然露出种很奇怪的表情,缓缓道:“他叫我莫要忘记他也是个瞎子,更莫要忘记他一直都活得很好!”
……陆小凤忍不住长长叹息,道:“他实在是个很了不起的人!”
江重威点点头,叹道:“他的确和任何人都不同,他总是要想法子让别人活下去!”
——接下来的故事很难见到他了,除了在陆小凤夜探王府的时候,见到他一面,之后我就再没见过他,只是从别人口中听到他的名字而已。因为罪魁不希望鼻子灵敏的他坏了好事,也因为而后的事件充满残酷与血腥是他所不喜欢的,所以,直到那俩决战紫禁之巅,一切烟消云散,在陆小凤身边的众多朋友里,我依旧没有见到他。
然而他在我心里,不但是个很了不起的人,简直就是最了不起的人。我不在江湖,我也不喜欢江湖,江湖里人人都想看名剑对决,我却宁愿躲开,到他的小楼之上,看夕阳中的他静静的和他的鲜花在一起。尽管我还是被古龙在书中带着走,看可爱的陆小凤如何施展本领解决麻烦,而且他几次把我逗笑了我更觉得他可爱了,但是我的心却一刻也没有忘记过花满楼。我之所以不肯跳过故事,是因为我怕故事里还会出现他的名字,哪怕仅仅是别人提到他,我也不想错过,正如江重威和陆小凤的对话。
我不得不在共享空间的类别里,再新增加一个。除了纳兰,能够值得我开专题的人还从来没有过,现在却不是值得不值得的问题了,是必须开一个。而今无论走到哪儿,我就会把《陆小凤》带到哪儿,现在的我,出门可以不带很多东西,不带钱包、不带手机、甚至不带家门钥匙,却总是“扇不离手,书不离身”——扇不离手,是个绝妙享受;书不离身,为了鲜花满楼——这两样在旁人看来都不是必须的,在我却是万万不可缺的,这是我的恶趣味,并且我打算一直保持下去,直到秋风来临,直到此心不在。
我绝对不是一个有长性的人,唯一的例外就是纳兰,而我现在隐约觉得,或许,他也是个例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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