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8年秋,高尚去香港学习半年,我曾经口占《别高尚三首》送她,后来老曹见了直叫唤你怎么从来没给我写过诗呀!我大呼冤枉,说有没有搞错啊大学时候就给你写过,比她早多了,你自己回家翻去!——我和老曹都有保留信件的习惯,彼此留着对方写给自己的信,厚厚的一大摞。大学时候因为我和高尚都留在了北京,而老曹独自去了广州,和高尚打个电话或者见个面都很方便,和老曹就全然要靠通信了,后来上网机会多了也会发邮件,然而终还是习惯白纸黑字的写,经常一写就写好几大篇——也不知道老曹回家翻了没有,我却在日记本里发现了这样一首:
已是深秋日,京城尽苍凉。西山红叶落,拾起为君藏。
我不擅口占,韵脚勉强能过关,平仄从来成问题。大学时代因为接触尚浅,更是出格得一塌糊涂,这首五言算是很难得的一首了,除了苍字之外,竟没别的毛病,意境单说,就其技巧,在当时该是进步了。即便多年之后口占给高尚的那三首,也全然回避平仄的问题而干脆归了古体,可见实在玩儿的不太好。
今天早上的一场秋雨,又落了许多的叶子,回家路上捡起一片,不禁想到了老曹。尽管明天已经约好和她和高尚一起吃饭,满打满算十几个钟头之后就见面了,然而还是百感交集,作七言绝句《寄曹娜》以记之。
落叶秋风十一年,
悲欢聚散总如烟。
而今幸得尘缘厚,
不负相知笑眼前。
老曹这下你该高兴了吧?看俺日记,你大学邓论的论文还是我帮你写的呢!就这还数落我……哼!
评论